2000年就要到了,大家都想沾沾新年的喜气。
公园的回廊里没点灯,只有那不要钱的烟花持续点亮夜空,没人注意的角落里,一个裹着军绿色大衣的少年可怜巴巴地吸了吸鼻子,望向眼前的年轻男人。
“祝哥,我真的就是应付一下我爹我娘,你也知道,他们都是农民,观念传统得很,我已经上大学了,在他们眼里就该成家立业。”
兴许是怕过路人听见,少年左顾右盼,压低嗓音,但却目不转睛的,一直盯着祝令时。
在他面前,年轻的男人穿着一身纯黑色的毛呢大衣,羊毛绒围巾挡住下半张脸,叫人看不清相貌,唯有那副银丝边眼镜时不时反射着烟火的光,依稀可以看到镜片下那一双漂亮狭长的凤眼。
祝令时穿得时尚,不像岳城这种小城长大的本地人,他这副打扮有点儿扎眼,来来往往的路人经过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们。
这俩年轻男人躲这么黑的地方干什么?真稀奇。
路人的审视于少年来说不咎于一场视觉上的折磨,见祝令时半天不说话,他没忍住又小声说了句:“祝哥,我们能去假山后边儿说不?这、这里太多人看见了,我怕他们发现不对劲。”
少年实在有些害怕,说话时声音都在抖。
“嗯,”祝令时点了点头,“你要是怕,那就走吧。”
进了假山,少年见左右没人,终于像一头笨重的小熊一样扑进祝令时怀里,小声委屈道:“祝哥,我之前在信里和你说分手都不是真心的,但是家里催得紧,我真的没办法,祝哥,你能再多等我两年吗?”
一颗毛茸茸的头窝在自己胸口,祝令时眨了眨眼,将少年扒拉开,幽幽叹了口气:“锦程,咱们不是说好了,今天见面之后和平分手,以后两不相干,你现在这又是整哪一出?”
林锦程又抽了抽鼻子,不说话,不知道是在倔什么。
祝令时有些无奈。
眼前的少年是他书信来往了一年多的“男友”,虽则过去从未见过面,互相寄的信件倒不少,少年对他撒了谎,说只比他小两岁,已经二十三了,结果今天一见,原来就是个刚上完大二的小屁孩。
这小孩儿才二十,比他小了整整五岁,祝令时虽然不觉得自己还年轻,但也不能算老吧?和一个小孩子谈这种纸上恋爱,听起来有点可笑。
不过他到底没说什么,先前书信中,男孩已经透露出对这段感情的厌倦,并且直言父母让自己回老家相亲结婚,早点抱大胖小子,他们的关系不能再继续了。
人人都有自己的考量,也不是所有人都有勇气能一辈子打光棍,祝令时尊重这位书信男友的意见,表示祝福,并说断联前起码见一面,他请男孩吃顿饭,这样也算没有遗憾了。
他出了钱请林锦程来岳城玩了一圈儿,一天下来,临了了,林锦程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又反悔,抓着祝令时的衣袖哭哭啼啼,解释着自己的无奈,看那意思是还想继续保持这样的关系。
听着少年说自己是第一次恋爱,纯纯柏拉图,平时只能靠书信聊解相思,辛苦非常。
祝令时有点儿想笑,他自己分明也是第一次恋爱。
非常纯情、梦幻又从不逾矩的一次初恋,甚至两人的信件里也少有暧昧。
两人本是机缘巧合下通过一本刊物产生了联系,后来成为了笔友,即便互相知道彼此的性别并表达爱慕之后,所聊内容也多是对一些生活趣事、时政、文学的探讨。();